新闻资讯/《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》 3月12日施行,不符合规定最高可罚一万元!/

《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》 3月12日施行,不符合规定最高可罚一万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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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662021-03-12 收藏

塑联网综合报道:3月12日起,由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《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正式实施,对邮件快件的包装提出了新要求。


《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》

 


包装不合规最高罚1万

《办法》主要对邮件快件包装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范,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。


《办法》指出,寄递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材料对邮件快件进行包装,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、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,优化邮件快件包装,减少包装物的使用,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。

 

同时,寄递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禁止、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。鼓励寄递企业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,使用可循环、易回收、可降解的替代产品。禁止使用有毒物质作为邮件快件填充材料。而一旦发现使用的包装物不符合国家规定,或者使用有毒物质作为填充材料的,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,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 

除了材料外,《办法》还对包装规格提出了要求,明确“寄递企业应当按照环保、节约的原则,根据邮件快件内件物品的性质、尺寸、重量,合理进行包装操作,防止过度包装,不得过多缠绕胶带,尽量减少包装层数、空隙率和填充物。”一旦违反该要求,对邮件快件的包装操作明显超出邮件快件内件物品包装需求的,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
来源:法治东方,如侵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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